周末的一点心得和总结(Latex技巧,多巴胺和韦伯-费希纳定律还有微商)

Latex的两个小技巧

这个周末写了几篇文章,连续用到了数学公式,我们都知道Latex插入数学公式非常方便,但是有两点一直困扰着我,我分别来说。
1. 分数线分割的式子字体缩小问题
请看下面的表达式:


f(x)=1x

我们发现右边的
1
x都缩小了,用这个风格写贝叶斯公式特别难看:


P(A|B)=P(B|A)×P(A)P(B)

后来我找到了办法,将表达式中的\frac换成\dfrac即可,这里的d的意思是displaystyle
2. 积分号太短的问题
接着上面的1来说,我把下面式子里的\frac换成\dfrac之后,情况大变:

\int_x^1\frac{t+\frac{1}{t}}{t}dt:
1xt+1ttdt

=>
\int_x^1\dfrac{t+\dfrac{1}{t}}{t}dt:
1xt+1ttdt

可见,积分号又成了问题,太短了!怎么办?和上面1的解决方案一样,加上\displaystyle即可:

\displaystyle \int_x^1\dfrac{t+\dfrac{1}{t}}{t}dt:

1xt+1ttdt


喝酒,学习与多巴胺

有人说,喝酒会促进多巴胺的提前透支,这真的是庞氏骗局;
有人说,学习可以抑制多巴胺导致其积累,这是一种正向反馈;

因此,不管是喝酒还是学习,都会使人上瘾,只是机制相反而已:
喝酒上瘾机制:喝酒透支快乐,第二天会痛苦,为了不这么痛苦,只能继续喝酒透支再后面的快乐,如此循环往复,直到万劫不复;
学习上瘾机制:学习的过程会抑制快乐,导致快乐的多巴胺积累,一旦学会就会造成快乐的集中释放,为了继续这种快感,趁着多余的多巴胺快乐的能量继续学习,如此循环往复,直到登堂入室。

  在现实中,我们发现喝酒上瘾的人数远大于学习上瘾的人数,这是因为喝酒上瘾机制的正反馈特征非常明显,如果你不继续喝酒,你将会痛苦,所以你必须喝酒。

  然而,对于学习,你却可以停在任何一轮的过程之后,如果你不再继续,充其量是你不会获得之后的快感,至少你不会失去什么,如果此时有更大的促进快乐的机制,此人就会停止学习,比如喝酒!

  那么喝酒上瘾能不能用学习来代偿呢?很难!因为学习的过程和酒后的感觉一样,是痛苦的,此时需要的是瞬间的多巴胺,而不是什么今后更快乐的承诺,因此选择继续喝酒比选择学习能尽快摆脱痛苦。

  这里只是举了一个和我自己相关的两个例子,不过幸运的是,我喝酒,但不上瘾,因为我太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不过,不幸的是,我学习,但也不上瘾,理由也是一样。如果要举出更普遍的例子,那么抽烟,赌博,购物,社交,刷朋友圈等等也能用同样的机制来解释。

再谈人脑对数转换器

越是拥有的东西少的人,越是容易满足,你拥有的越多,对同样多的东西就越不稀罕。
  人脑就是一个对数转换器,画出对数曲线就会明白了,从这个上凸曲线可以看出,人拥有的越多,越不容易被满足。对待任何事情都一样,对待感情也一样。

  这里说一个我突然的感觉。其实我觉得,人的必然衰老必然死亡和这个对数关系有关系。在这个同质的物质世界中,我们想代偿代谢的消耗会随着时间越来越难,直到死亡!这难道不是从热力学定律就能推导出来的简单道理吗?

  总之吧,获得一个智慧体,需要某种指数级增长的趋势来可以打败热力学定律的趋于沉寂,一旦智慧低熵体形成,它的衰减必然是生成它的指数函数的反函数,即对数函数

  嗯,天地大道!


马太效应,胜者通吃

“凡有的,还要加倍给他叫他多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新约·马太福音》
很少有人把马太效应和韦恩图联系起来吧。

  我试图这么联系了一下,发现还真的很奇妙,按照概率论来解释,我的多了,你们所有人的自然就少了,关键是,谁先突破阈值

  持续计算数学期望,你会发现这是一个万劫不复的过程,只有一个会趋近全集,而所有其它的都趋于空集,这不就是马太效应背后的数学解释吗?我不准备再为这个单独写一篇了,已经写了三篇,再这么下午别人会认为我转行了的。

  不过,没什么大不了的,仅此而已。


关于微商

很多人讨厌微商,因为他们很多人认为这是广告,人们天生讨厌广告,但厂商却无视这种厌恶,依然不厌其烦的做广告。人们看到广告就烦,人们越烦,厂商越发!

  以下是我朋友圈一位朋友对微商的观点,我很赞同:

近两年微商如雨后春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少人排斥,因为是固有的思维模式,还是认为,大牌子,商城有的才是真货,其实不然,换个角度想想,大牌子崛起的年代,即时通讯软件是大多数人都玩的吗?不是的,那些年代,首先,智能机很昂贵,当然也是少数的品牌手机才有的功能;其次,互联网购物也仅限于阿里巴巴(想想当年的黄页就知道了)。所以,现在智能机也是大部分人买得起玩得转的,由此,出现了一些“以身试法”尝试过新产品新牌子之后会借助单体(手中的手机)去传播,可以想象微商的话术:我在用某款产品,很不错,你也用用。没必要放到商场去卖,因为去的起商场买东西的还是资产阶级。迎合了万种创业,大众创新。再者,无需昂贵的电视广告费,因为没必要啊,有那么多钱为何不好好投入产品研发中呢?你再想想,多年以前,微商出现之前,那有那么多人去帮你实验某款产品,还不是小白鼠。所以,现在微商很负责任,自己亲身试验过。不要再排斥微商了,真的,如果还是排斥,请再看一遍我写的这些。

受制于人们的固有思维定势,人们接受这种微商的形式还需要一个过程。人们会想当然的把传统商业中对广告,传销,托儿这种行为的偏见带入到对微商的认知中来,认为发这些的的都是骗子,都是在做假广告之类。

  当然,虽然基于社交的类似微商之类的营销行为本身是好的,是趋势,但由于它处在萌芽阶段,各方面仍不规范,因此确实也会出现一些欺诈信息造假行为,但这并不妨碍它仍会继续发展。

  随着时间的推移,传统的营销手段的影子会逐渐被剥离出去,剩下的就是纯粹的了。

  卖东西的人不都是坏人,有人讨厌淘宝,又讨厌京东,那你喜欢什么?好吧,你喜欢跑超市,比如像我这样,然后又觉得超市贵,那你不买算了。说白了,不管是沃尔玛,还是淘宝,京东,都是人们传统思维认为的那般,它们都是良心商家,不是奸商,充其量只是管理有问题,有坏人钻了空子造成了反面的马太效应

  作为新兴的基于社交的微商,我觉得前途无量,只要人们对它有所认知,能自我剔除不好的东西即可。即使人们对其毫无认知,即便人们对其非常反感,历史的车轮可比土方车猛多了。


《古惑仔》&《龙珠》

最近一直在追《龙珠超》,然后又重温了《古惑仔》,最后联系到了《水浒》。最终,我希望的是让HBO重拍《水浒》,然后拍出那种昆汀暴力美学的即视感以及《斯巴达克斯》的躁动…
  不必多说,还有23小时,《龙珠超》就又要更新了,期待贝吉塔的表现。


还有很多

还有很多,未完待续…

原文链接: https://blog.csdn.net/dog250/article/details/7911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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