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抽象基类–《C++必知必会》 条款33

抽象类,含有纯虚函数的类,不可以创建对象。

然而,有时我们并不需要某个函数定义为纯虚函数,但是任然希望此类像抽象类一样,不可以创建对象。

方法1:通过确保类中不存在共有构造函数来模拟抽象基类的性质。意味着,我们必须至少显示地声明一个构造函数和一个复制构造函数,防止编译器隐式公有的内联的构造函数。声明为protected ,既允许派生类的构造函数使用他们,同时阻止创建对象。

class ABC{
protected:
        ABC();
        ABC(const ABC&);
};

方法2:让一个类成为抽象基类的方式需要人为的将一个虚函数制定为纯虚的。通常析构函数是最佳候选者。

class ABC{
protected:
       virtual ~ ABC()=0;
};

注意,在这个例子中,为该纯虚函数提供一个实现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派生类的析构函数将会隐式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注意,从一个派生类析构函数内部对一个基类析构函数的隐式调用,总是非虚拟的)

方法3:采用受保护的、非虚拟的析构函数。当一个类没有任何虚函数并且不需要显示声明构造函数时使用。

class ABC{
protected:
       ~ ABC();
};
//...
 ABC * abc;//不会报错
 ABC * cba=new ABC; //不会报错

delete p;//错误!析构函数受保护的
//错误! 隐式调用abc的析构函数

 

原文链接: https://www.cnblogs.com/azbane/p/8610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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